尼玛县位于西藏北部、那曲地区西北部。面积15万平方公里。[1]总人口近4万(2003年)。辖1个镇、13个乡,83个行尼玛县政村。尼玛藏语意为“太阳”。原属纳仓部落。
根据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【国函字212号】批复成立尼玛县:设立尼玛县。辖申扎县的查桑、文布、邦多、甲谷、卓瓦、尼玛6个区,班戈县的荣玛区和该县新划的嘎琼区。县人民政府驻尼玛,由那曲地区管辖。邮编:853200。代码:542430。区号:0896。拼音:NimaXian。尼玛县地处羌塘高原大湖盆地带,北有昆仑山、可可西里山,南有冈底斯山。地势北高南低,地形以高原丘陵平地为主,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。北部为幅员辽阔的“无人区”。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季风型气候和高原寒带干旱气候。矿藏资源有金、硼砂、碱、盐、水晶石、铜、铁等。野生动物资源有野牦牛、野驴,藏羚羊、黄羊、盘羊、熊、黑颈鹤等。尼玛县经济以牧业为主。仅南部零星种植青稞、油菜、无根,其余地区均为纯牧业区。主要饲养牦牛、山羊、绵羊等。